中新網柳州4月9日電(韋林汕)廣西柳州市柳北法院9日通報,該市一輛公交車行駛中緊急剎車,致一名六旬乘客摔倒撞到收銀箱上造成當場昏迷,醫院診斷為腦震蕩和胸椎壓縮性骨折。乘客出院後一紙訴狀將公交公司告上法院,法院判決該公交公司賠償原告近20萬元。
  2012年4月20日,孟女士搭乘公交車,因突發情況車子緊急剎車,孟女士無法抓牢扶手,摔於車上,直至撞上前門的收銀箱方停止。孟女士當場暈迷,被送往醫院急救。經診斷,孟老太出現腦震蕩、胸椎壓縮性骨折、腳半月板損傷、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等情況。
  2012年12月,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孟女士此次損傷胸椎、右下肢分別構成八級、十級傷殘。隨後,孟女士將公交公司告上了法院,訴稱此次事故造成自己嚴重的身體傷害及精神損害,致使生活質量產生嚴重的影響,要求被告賠償自己的各項損失。
  法庭上,公交公司稱,事故發生的結果,原告也負有責任。被告的車輛是正常停車,是由於原告沒有拉好扶手受傷。原告的壓縮性骨折是此次事故造成的,其他如頸椎和腰椎等疾病都不是該次事故造成的。對原告訴請的賠償數額有異議。
  柳北法院經審理認為,原告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,由於被告的司機緊急剎車致原告摔倒受傷,被告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。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,應當賠償醫療費、因誤工減少的收入、殘廢者生活補助等費用。據此,法院判決該公交公司賠償原告199780元。  (原標題:公交車急剎車致乘客摔骨折 法院判決賠償近20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ufipipp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